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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3-06 15:30
穆迪下调美国信用评级展望至‘负面’”“惠誉下调中国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评级”“标普下调法国等欧洲9国主权信用评级”……国际权威信用评级(credit ratings)机构下调评级往往成为媒体报道的重点。
作为对国家、地方政府、企业、金融机构等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评价的机构,标普(Standard & Poor's)、穆迪(Moody's)和惠誉国际(Fitch Ratings)是全球三大信用评级机构,给出的信用等级往往被视为显示发行主体债务风险的重要参考指标,反映了一个经济体或企业的健康状况和未来展望。
国际信用评级已经有近190年的历史,与之相比ESG评级只有近30年的发展历程,后者聚焦被评价者的可持续发展能力,能够揭示非财务风险,在全球变暖、社会不平等加剧等挑战不断的当今世界,其重要性日趋凸显。
信用评级与ESG评级的角色有一定相似性:一是两者均充当“裁判”的角色,在融资市场中具有隐形话语权;二是两者都是对金融价值链中的发行人进行评级,评级应用的技术内核有所关联;三是两者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对发行人的风险进行评估,信用评级评估的是债务风险,而ESG评级呈现的则是财务因素外的风险。
通过对信用评级发展历程的回溯,或许我们可以获得一些对中国ESG评级市场良性发展的启发。
信用评级三巨头的崛起
第一家商业信用机构成立于1841年,发源于内战之后的美国,彼时美国国内金融业开始兴起,日渐增长的融资需求催化了商业信用机构(即现代信用评级机构的前身)的兴起和壮大。
19世纪后期,美国联邦政府倡导的“西进运动”给美国境内的铁路公司带来了大量的融资需求,为铁路公司进行债务信用评级的市场需求应运而生。
1860年,金融分析师和出版商亨利·普尔(Henry Varnum Poor)发布了一本包含了当时铁路公司财务和运营情况的手册,帮助当时的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评估这个新兴产业的投资价值,填补了市场空白。《铁路手册》奠定了普尔在金融信息发布的基石,逐渐扩展到了其他行业和领域。
1900年,约翰·穆迪(John Moody)成立了公司,并发布了一本市场评估手册,囊括当时金融机构、政府、制造业、矿业、食品公司等主流实体的股票和债券的统计数据。这本评估手册的发布产生了可观的影响力,穆迪由此在主流市场上赢得了相当的认可度和口碑。1909年,穆迪发布了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债券评级指南。
1913年,信用评级界的另一家巨头惠誉国际(Fitch Ratings)成立,并在1924年首次发布了一直沿用至今的AAA—D评级体系。
1936年,美国监管部门出台了本土银行只能持有“投资级”债券的法规。一只债券是否为“投资级”的标准就来自这几家主流信用评级机构。这条法规无形中提升了主流机构的话语权和市场地位。到了1960—1970年间,评级范围从债券和股票扩展到了商票和银行存款。评级机构也逐渐意识到,他们的评级结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发行人的市场价值,降低他们的融资成本,对发行人有很大帮助。
1971年,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结束标志着一个监管自由化、资本市场全球扩张时代的开始。1975年,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urities Exchange Commission,SEC)设立了“NRSRO”机制,将标普、穆迪和惠誉国际指定为“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组织”,规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投资“有利评级”的证券产品来满足资本要求。这个机制的设立正式赋予了这三家机构给证券产品“背书”的权利,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市场地位。
而随着资本市场在1980年起的再度扩张,三巨头的业务范围、地理覆盖范围和影响力也再次扩大,全球范围内的投资者和政府都依赖他们的评级来做投资决策。穆迪和标普在欧洲、亚洲都设立了办事处。如今,三巨头在全球债券评级市场的总市占率达到了95%。
除发源于美国的三巨头外,1970年起,世界上多个国家都开始设立本土评级机构,如日本、印度、马来西亚、英国等。现如今,英国、加拿大和日本的评级机构也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。
2006年,美国国会通过了《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》(Credit Rating Agency Reform Act of 2006),目的是“提高评级质量以保护投资者”,并促进“信用评级机构行业的问责制、透明度和竞争”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(SEC)随后于2007年评定了七家包含穆迪、标普和惠誉国际在内的信用评级机构为NRSRO。如今,NRSRO的数量扩展到了10家。